一部好书是可以激励人高昂向上,具有拼搏意识的,不厌众人读的。下面小编就和各人分享念书让我欢喜让我忧作文,来浏览一下吧。
念书让我欢喜让我忧
书,是我发展中的好同伴。无论是从学校图书室或村里的“农家信屋”借来的,照旧亲友挚友赠予的,只要是好书,我经常会津津有味地读着,爱不释手。读科普书让我知道了天地间许多秘密,引发着我想去揭开更多的神秘;读名人故事书让我明白要做一个老实、善良、勤劳、进取的人;读童话书使我明辨真假、妍媸、善恶,使我的生涯变得富厚多彩……念书,真是一件快乐无比的事。
然而,念书曾经给我带来了烦恼。两个多月前,为了到场小学结业考试,为了学业,我不得不放弃念书的喜好。可是,每逢我们班的图书开放日,我忍不住又跑进图书室。那么多我还没时机看的书像是要把我淹没似的,可是,我只能用眼睛浏览书目来过过瘾了,接着只好从书架上抽出薄薄的一原来,最后只得望“书”兴叹。纵然是这样薄薄的一本书,我也要一周才气看完。你不信?我算给你看吧,天天天刚亮,我就得起床,刷牙、洗脸、吃早饭,接着步行六公里来到学校,容不得休息片晌,又得拿出课本念书,接着是一节课一节课地听,一本作业一本作业地写,还要一张试卷一张试卷地做,偶然还要一篇课文一篇课文地背,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默。好不容易偷个闲,本想拿出心爱的书来读一读,好放松一下心情,不巧让先生看到,不管是哪一位授课先生都市语重心长地说:“这一学期是要害,你要把精神放在学习上啊!”哎呀,先生,你们以前不是很赞成我们读课外书的吗?算了吧,在学校的时间里我照旧别想看书了。下学回抵家,顾不上休息,做完了先生留的作业又要写爸爸妈妈布的作业,吃完饭、洗完脚,一看钟,快到11:00了,只能再次抱着心爱的书上床,没等看几页,我可能就进入了梦乡。其时,只有在梦里我才不再有念书的烦恼!
现在好了,迎来了暑假,我可以“大饱眼福”了。我又可以和我的这一好同伴形影相随了。我如饥似渴地读,快乐地享受着念书带给我的发现和感悟。
念书让我欢喜并不忧
念书,使人胸襟坦荡,豁达晓畅;念书,使人心旷神怡,如沐东风;念书,使人身临其境,快乐无比!
早晨,晨雾弥漫,我便捧起了《绿山墙上的安妮》,作者蒙哥马利以清晰流通、深动诙谐的笔触把我带进了这本形貌儿童生涯最甜蜜的小说中,单纯善良、热爱生涯的女主人公安妮成了我的挚友,她告诉我:一个善良的人会永远拥有幸福,一个热爱生涯的人,会发现并享有生涯的优美;她还教会了我勇敢、正直……早晨念书似享用温馨的早餐,念书使我快乐。
中午,碧空如洗,我走进了《西游记》,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出现在眼前,这里有心地善良、信仰坚定的唐僧;神通宽大、敢作敢当的孙悟空;淳朴憨厚、大智若愚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忠实忠实的沙僧人,看着看着,感受自己就是唐僧的第四个徒弟,随着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惋惜,我的师父和三个师兄都成了仙人,而我没被酿成仙人,感受心里有一点不平,可是,我知道了顽强就会乐成。中午念书像在啜饮一杯香浓的咖啡,念书使我快乐。
薄暮,斜阳西下,我又走进了《红楼梦》,这部百科全书式的长篇小说。让我见证了四各人族的荣辱兴哀,也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王朝死亡的预兆。捧读此书,禁不住捡拾了一腔忧闷;放下此书,却放不下宝、黛的恋爱悲剧,放不下颦儿的泪、颦儿的忧、颦儿的愁、颦儿的苦。夜晚念书如浏览优雅的夜曲,念书使我快乐。
昔人言:“宁肯三日食无肉,不行一日居无书”。简直,一天不念书人便会失去许多兴趣。
享受念书的兴趣
“书是人类前进的门路”要想出成为一个高素质的现代文明人,念书就是一个主要的因素。以是我很是喜欢念书,最爱读一些名着,一些美文,来充实自己。
“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想要周全的充实自己的知识,我们不仅须要饱览现代佳作,还要勤读一些“老骨董”。这些文章凝聚着前人的智慧。常言道:“半部论语治天下”。靠的是什么?就是靠昔人博大精湛的智慧。另有许多古代寓言故事则也可以为我们增添智慧。而我们也更须要一些现代佳作来充实自己,有的书读完后令人深有感慨,有的书读完后我们会改变一些看法,另有的书读完后会令人心旷神怡,改变许多不良习惯……由此看来,读一些书对我们是大有资助的。
“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是的,一些好书散发着诱人的书香,滋养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有的书,真的可以放在书架上五十年不倒!好比像《钢铁怎样炼成的》一书,它带给我们贞洁,高尚的道德品质,他告诉我们:人最名贵的工具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渡过:当一小我私家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痛恨,也不因无所作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间,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所有精神都献给了人生最名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我们必须抓紧时间生涯,由于纵然是一场暴病或意外都可能终止生命。和许多人一样,这段名言被挂在床头,贴在墙上,看成我的人生座右铭。每当读起这段名言,我都不禁热血沸腾。可见,一部好书是可以激励人高昂向上,具有拼搏意识的,不厌众人读的。
“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简直,温故则知新。例如笛福的名着《鲁滨逊漂流记》我读了不下三次,但每次读都市有新的感悟。第一次是小学三年级的时间读的,其时读完后仅仅是有一种希奇的念头:羡慕鲁滨逊能在荒岛上自在的生涯,于是我也希望自己能有那样的生涯情况。可是两三年后,追念起来,其时我不就是生涯在那样的日子里吗?于是我最先再读,可是每次读完后,我都市再次惠临这本书,他在引诱着我。在两个月前我再次读了他,不禁钦佩鲁滨逊的勇敢,勤劳和乐观的精神。看来名着《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让我常读常新的书。
念书,真的让我感应无比的快乐,念书还要和现实社会接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并用自己的眼睛去读社会这一部活书,快快乐乐的读每一本书!
念书让我欢喜让我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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