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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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干部考核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1

  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管理,规范和完善干部外出行为,严格电话畅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公因私离开,必须严格遵守请假报告制度,不得擅自外出。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的,必须向局长请假,并告之局办公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必须分别向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请假,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并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上述人员因公务活动外出,有局长签批意见的不再报告。

  三、各二级单位副职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机关一般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的局长请假报告,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回远后,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销假。需继续外出的必须再行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五、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外出离开的,视为无故脱岗。对无故脱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谈话批评、责令检查、全系统通报、纪律处分等处理。

  七、凡未报告并造成工作被动、延误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凡因电话不畅通,耽误工作的,可视情况扣减电话费,并根据新的工作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九、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和电话畅通管理。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学生会设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环保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班班委委员为相应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别协调一个年级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的工作。

  4、每个部3名部长各协调一个年级的相应部的工作。

  5、学生会隶属团委管理。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全校班长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协调一个年级的学生会工作。按校学生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本年级各部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专题会研究。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三、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6、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的“教学日志”进行填写、收发管理。

  7、协助阅览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纪律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出勤进行检查。

  4、督察值周班级到岗履职。

  5、维持集会、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的现场秩序。

  6、维护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向主席反映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监督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杜绝在教室、寝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六、环保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环保委员会议。

  3、协助环保指导教师,对教室、寝室、公区的清洁、内务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环保绿化维护与监督。

  5、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七、文艺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八、体育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3、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4、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5、配合体育组组织有关球类与棋类比赛。

  6、在体育组指导下组建学生专项体育队伍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团委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政教处领导,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部门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主席每学期期末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政教处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政教处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团委、政教处决议和解释为准。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3

  支行老干部活动室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是支行老干部之家,为了使其成为文明、健康、整洁、安全的活动场所,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开放时间:

  每天上午11:00—19:00,双休日照常开放,每季10日为老干部阅文日。

  二、值班管理:

  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需认真执行管理规定,负责安全、卫生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三、注意事项:

  (一)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二)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杂物。

  (三)举止文明,衣冠整齐,不进行赌博性的活动。

  (四)爱护公物,报纸连夹阅读,报刊、桌椅等用后放回原处。

  (五)防火、防盗、离开时请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在职人员上班时间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在本室活动。

  请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欢迎提出建议和意见。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4

  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2名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档案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干部死亡、办理退休允许借一次)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必须是正科级单位政工人员),并填写借出登记。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最多不超过15天)

  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

  1、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2、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个月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或丢失。

  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软件应由专人保管。

  8、利用干档信息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入党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干部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和“干部自传”,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对收集的干部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复制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县及相当于县经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5、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6、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7、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8、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严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八、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

  1、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应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6、发现递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

  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保管应管干部的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的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管(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5

  一、熟悉本职业务,具有一定的处理业务工作水平和处理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能吃苦耐劳。

  二、要坚持常年出满勤。无故缺勤两天以上者,年终考核出勤不得分,并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高质量的按时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要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并对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有记载,年终按目标责任制总评。

  五、实行竞争上岗。为了强化竞争机制,股室队长实行竞争上岗,竞争者进行演讲,并进行民意测验,票数达不到半数的不能上岗任职。

  六、提拔干部要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六、建立干部政绩考核档案,以利于干部培养、提拔、轮岗、交流。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试用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章岗位及条件

  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试用干部岗位。

  第四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二)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或班组长3年以上,属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

  (三)年龄:40岁以下

  (四)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三章报名和选拔

  第五条试用干部一般通过竞聘上岗程序进行。

  第六条选拔程序

  (一)竞聘报名: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后,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内容: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素质测评10,领导班子评议40,最后择优试用。

  (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提出考察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业务范围和主要专长。

  (四)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实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条件的,交分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用。决定聘用的,签订试用干部合同。

  第四章考核和待遇

  第七条试用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岗位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10级考核发放。

  第八条试用期间经考核仅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门,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九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级经理编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级经理编制的限额不能履行聘用手续的,继续按试用期待遇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7

  一、考核的意义为切实提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督促干部要“在其位谋好其政”,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选拔机制,更好地推动和促进华塘中学的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对校级副职、中层干部在聘用期内的德、廉、能、绩、职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任免、奖励或处罚以及向上级推荐干部的依据。考核由校长、工会共同组织,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

  三、考核对象副校长及中层干部。

  四、考核办法

  1、每学期分别在期中期末两次对干部进行考核;

  2、学期开学第一周(第二周)分管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向全体教职工通报部门工作计划;

  3、学期期中后第一周(第二周)分管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向全体教职工汇报部门中期工作情况,教代会代表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进行书面考核。

  4、学期结束各考核对象对本学期工作向全体教职工进行述职,并对教代会提出的相关提案进行答复。教代会代表根据考核对象的述职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5、校长根据教代会代表两次考核评分进行综合评定,做出最后考核意见,并进行相应的奖惩。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8

  一、考核意义

  团委学生会作为全院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二、考核和评比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 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 ,奖惩结合原则。

  三、考核办法

  1、实行干部自我考评和院团委学生会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实行日常考核,活动组织,工作表现,部门职责四方面考核成绩相加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机构

  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办公室、组织部负责,组成干部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五、考核评比程序

  学生会干部考核和评比程序:

  1、每月月末各部部长、副部长需准备个人总结一份,内容包括一个月内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评议。并及时交于办公室备案。

  2、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席组织干部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由组织部听取意见后综合得分得出各部门最终考评成绩并记录在案。

  3、每月量化成绩将在干部例会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诉。

  4、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该考核生效。

  六、考核标准

  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到学期期末将评分结果记录上报。积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或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一)日常考核

  1、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扣0.5分,请假扣0.5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本部会议记录未及时上交办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 。

  3、对所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3-5分。

  (二)工作表现

  1、各部门每向团委学生会递交一份合格的活动策划或文件加2分,该策划或文件得到认可并成功实施再加2分。

  2、各部门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活动的,将记录备案,在每学期末加至德育量化中。

  3、未及时传达落实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 2 分 / 次。

  (三)工作态度

  能做到以下要求者,每月加2分。

  (1)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2)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成功;

  (3)能经常与学生会指导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交流思想。

  能做到以上要求者,每月加2分。

  五、其他

  1、从制度生效之日起,学生会会议(包括:例会、干部会议、部门会议)都要做具体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在会议结束后由出勤全部人员签字则为生效,办公室负责收取、整理,最后交到主席团,以便更好了解学生会具体进展情况;

  2、主席团对各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出现违纪情况给予记载并在例会中进行通报;

  3、主席团将严查各种考核、杜绝人情帐,严厉打击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项工作。

  4、干部量化成绩将作为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的重要依据。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9

  考核制度:

  干部考评内容度由三个部分组成:“日常行为考核”“例会,值班考核”“工作考核”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

  学生会成员要以身作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相关规定

  学生会内部量化考核具体如下:

  考核内容(100分,实行扣分制):

  日常行为考核(30分):

  1.不遵守文明礼貌(包括骂人扣2分、说脏话扣2分、乱扔杂物扣3分等)

  2.严重违纪者,逃寝,逃课扣10分,吸烟者开除学生会。

  3.如果出现打架或顶撞老师等现象者由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建议老师撤销其职务。

  例会值班考核(20分):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10分;早退,迟到者扣5分;无故请假者扣8分;请假一次扣4分。

  2.例会人员必须提前三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开始前请假,并出示有效证明(请假条)。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违者扣8分。

  3.值班人员必须提前三分钟到岗,迟到者,早退者扣5分;早退,迟到者扣5分;无故请假者扣8分;请假一次扣4分。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岗者,要在值班前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违者扣10分。

  工作考核(50分):

  1.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时间到位者扣3—5分(时短扣3分,时长扣5分),无故请假扣5分。

  2.工作期间没有认真负责者每人次扣3—5分(酌情扣分)。

  3.上级领导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5—10分,延误者酌情扣3—5分;各部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4.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人次扣3—5分。

  5.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5-10分。

  6.工作期间态度不端正,工作散漫者扣5—10分。

  7.凡学生会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佩戴工作帽和工作证,不准带金银首饰,自觉维护学生会形象,违者扣5分。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相加总分低于60分者由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建议老师撤消其职务。61-69分者给与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由学生会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10

  考核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依据工作热情、会议出勤、工作效果、群众反应、行为表现等五个标准进行考核。

  一、工作热情

  1、工作积极,热情高涨为优

  2、工作较积极,有热情为良

  3、工作需要督促为中

  4、在督促下仍懒散不积极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长询问

  二、出勤

  1、在例会或大会中从未缺勤为优

  2、在例会或大会中偶尔有一至两次缺勤为良

  3、在例会或大会中有三至四次缺勤为中

  4、在例会或大会中缺勤次数较多为差

  考核方式:部长统计

  三、工作效果

  1、部门的工作完成的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活跃、流程严密、公平公正为优

  2、部门的工作完成的较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较活跃、流程较严密、能公平公正为良

  3、部门的工作只是单纯完成或举行的活动气氛不算活跃、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为中

  4、部门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满意或举行的活动没有气氛、流程有较大疏忽、不够公平公正为差

  考核方式:找组织部成员参与活动了解活动中组织者的表现及同学反映,询问成员、部长,向办公室要各部门的会议记录。

  四、群众反映

  1、群众反映好为优

  2、群众有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良

  3、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中

  4、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不能改正为差考核方式: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了解同学们对各部门的看法。

  五、行为表现

  1、在同学中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优

  2、在同学中可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良

  3、在同学中起不到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中

  4、在同学中起负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差考核方式:了解其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学们的反应为主。

  优+2,良+1,中+0,差-1。

  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11

  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创造性

  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

  5、团结情况

  6、纪律性

  7、学习成绩

  (二)、考核途径:

  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

  (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

  一.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共30分)

  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8分)

  2.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8分)

  3.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4分)

  4.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5分)

  5.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5分)

  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

  1.处理问题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于组织协调以提高办事效率;在使用干部上有吸引力,调动积极性迅速,善于推荐人才;所负责工作成绩显著。(15—20分)

  2.处理问题需组织交待、催办、效率一般;能根据个人特点安排工作,推荐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较快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所负责校级、班级工作成绩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办几次才能完成,影响工作进度;在组织和推荐人才方面不见成绩;所负工作成绩较差。(0—8分)

  三.创造性(10分)

  1.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本部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较成熟的工作建议,在工作中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开展工作,工作当机立断,果断利索,有较强的果断性和决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满足于工作现状,但有时有合理的改进意见,能对一般问题作出决断。(4—7分)

  3.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办事拖拉,不果断。(0—3分)

  四.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10分)

  1.工作主动积极。热爱本职工作;份内外事都主动关心,能积极帮助其它部门完成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8—10分)

  2.能以集体为重,对工作能负责,本职范围内工作能动性强、能主动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动,需外界推动,态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五.团结情况(10分)

  1.善于团结各种类型的人共同工作,宽宏大量,胸襟宽阔,严于律已,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同学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学共同工作,对人对已都有要求严格,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同学反映较好。(4—7分)

  3.不善于团结同学,工作活动圈子小,同学反映一般。(0—3分)

  六.纪律性

  1.例会及重大活动出席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迟到或早退无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违反办公室制度的按办公室制度规定扣1—5分。

  3.对文件、资料、图章的损坏,扣2—5分。

  4.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按情节扣5—10分;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一律退出学生会。

  七.学习情况(10分)

  1.平均绩点3.4分以上(9—10分)

  2.平均绩点3.0分以上(5—8分)

  3.平均绩点2.5分以上(1—4分)

  4.平均绩点2.5分以下者为零分

  5.在校内竞赛活动获奖者

  系级获奖一项加2分

  院级获奖一项加5分

  校级获奖一项加10分

  非校内竞赛由团委酌情给予加分

  八.加分情况

  1.在学生会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视情况给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团有权给认为比较优秀的成员给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体(班级,团支部,寝室)获校级以上称号。加5分(不累加)

  考核办法:

  1、评选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象为全体学生会成员。

  2、按照考核基本内容的规定,每学期对全体成员做一次总结,考核成绩分为优(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个等级。一学年把两学期成绩汇总。

  3、每学期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依照相关条例给予不同的处理。上学期被评为差的成员将被劝退出学生会。

  九、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经管二系学生会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由系团委享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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