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申请书(通用15篇)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笔迹鉴定申请书,欢迎大家分享。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1
申请人:王xx,男,汉族,住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
住址:xx
身份证号码:xx
联系方式: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20xx年5月6日从申请人的民生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的帐号xx中取出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苏日娅所代签,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苏日娅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法庭从银行调取的20xx年5月6日取款凭条上的朝鲁门三个字,不是申请人自己所签,而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当时申请人与被告之间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被告为了完成其业务任务并同时可以炒外汇,于是从申请人的帐号中取出了25000美元,并存进了其自己的帐户,朝鲁门三个字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另根据银行的外汇管理规定,当日提取外汇不得超过10000美元。只有内部员工才有机会可以提取。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清本案的事实,确认是被告从申请人帐户中取出了25000美元的事实,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xxx涉嫌受贿一案,我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黄xx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黄xx曾于20xx年因xx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xxx律师
二零xx年二月十六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男,汉族,住xx省xx市xx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xx法民一初字第xx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住所地:xxx,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进行笔迹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因被告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系由其书写,故向贵院申请对该“借条”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该“借条”实由被告书写。
申请人:
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魏xx
申请事项:
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证据《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且被上诉人桂焕厚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也与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租赁合同》中“陈心明”的签字不符,因上述证据系被上诉人在2010年9月13日开庭时才提交原件予上诉人质证,上诉人在质证过程中凭肉眼上观察系看出上述两处书写的“陈心明”三字不是同一人书写,该两份证据系本案主要证据,若其中一份系伪造或存在虚假,则该证据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做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以及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依法申请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贵院的《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7
尊敬的某法院或法官,在贵院或您审理的某某案中,我(必须以申请人第一人称)认为原告(或被告)提交的某证据上的我的签名
不是我本人所写(或某字迹不是某某本人所写),特此申请笔迹鉴定,希望解决诉讼争议。申请人:xxx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8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湖北省
申请事项:
依法对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的签名
“xxx”是否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xxxx)鄂0106民初xxx号申请人xxx诉被告王xx姓名权纠纷一案,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xxx”签字均非申请人所写。上述文件中的签名
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代理人:xxx律师
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9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中国
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xxxxxxx,现住济南市xx路xx号某小区x号楼xxx室。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
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河南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10
尊敬的x法院或法官:
在贵院或您审理的xx案中,我(必须以申请人第一人称)认为原告(或被告)提交的x证据上的我的签名
不是我本人所写(或x字迹不是xx本人所写),特此申请笔迹鉴定,希望解决诉讼争议。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xxxx,男,汉族,生于1978年8月8日,住滑县道口。电话:
被申请人:xxxx,女,汉族,生于1978年5月15日,住滑县道口镇,电话:
申请请求: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被申请人在日记
本中书写的欠奶12000元、爸20000、二姨10000元、三姑10000元、伟叔5000元、爸5000元的债务清单是否为被申请人庞晓鸽亲笔书写进行笔迹鉴定确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一案中,双方对共同生活期间经营的儿童摄影照像馆投资来源有异议。申请人主张资金来源于借自己奶奶12000
元、爸20000元、二姨10000元,三姑10000元(已还清),伟叔5000元(已还清),借爸5000元。被申请人主张照像馆投资系由她借其堂兄庞文美20000元、舅舅25000元。事实上,照像馆投资为申请人借入资金,被申请人自述借找其舅舅和堂兄现金45000元一事根本不存在,被申请人的虚假陈述更无任何合法有效证据证明。而被申请人在日记
本中记录了经申请人手借入的现金清单。综上,特提出申请,请求予以鉴定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二0一二年八月十九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xx,男,19xx年1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区xxx村xx(xx)xx巷xx号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鉴定
:《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沈xx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事实与理由:原告中国
xx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xxx分行诉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申请人认为《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合同编号:xxx)中担保人xx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便于法庭查清本案事实,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马xx,男,19·64年xx
月xx出生,汉族,教师住址:
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份《关于刘世清同志参加组织生活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鉴定复印件的签名人笔迹是否真实。事实和理由:两份材料,一份有签名
,签名人是陈聪诚、吴立爽(前者为宁波大学组织部副部长);一份无签名。此鉴定
用以确定是否存在伪证问题。《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
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马xx
20xx/4/16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14
申请人: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
原告诉大和劳务和快客利劳务合同是否为两被告摹仿原告的`签字。事实与理由:
20xx年6月通过河北区劳动仲裁调解时,被告快客利拿出一份假合同,天津市大和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疑点如下;
1、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签约须知》第7条规定,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通过观察河北区调解处拿出的合同签订,仅有被告摹仿原告的圆珠笔笔迹签字,连签合同日期也不敢标明,就怕留下更多破绽。
2、原告自源提供
20xx年9月23日快客利工服押金的交款签字一份,20xx年3月20日和20xx年7月2日快客利住红光中学办公点《来宾登记》2张,以供笔迹鉴定合同是否为摹仿的证据比较材料。3、原告的笔迹是书写人经过反复训练巩固下来的,已经成为其个人需要的,一时难以改变的那部分书写技能即书写习惯的体现。仔细观察被告的摹仿签字合同,其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的轻、重、缓、疾、提、绕、压、扬、停、顿、挫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签字笔迹系他人摹仿。
4、依据20xx年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七)社会保险;仅有在开发区摩托罗拉工作的地点,没有在大港区发电厂工作的合同变更合同补充。并且没有给原告提供
一份。依据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此致
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景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15
申请人:xxx,男,19xx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依法对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
‘xxx’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的(20xx)xx法民一初字第xx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
‘xxx’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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